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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解拒载滋味

2000-10-27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实习生 魏 建 我有话说

《生活时报》北京热线:

您好!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。

10月22日上午,北京突降中雨。我女儿中午放学后,雨下得正急,孩子未带雨伞,就快步跑到大街上,拦了一辆出租车,谁知拉门进去刚坐下,司机就以她身上湿为理由,把她又轰下车。我女儿再三解释也没用,只好下车。她没经验,没有记下车号及单位名称。后来她又继续拦下一辆,结果司机也未停车,无奈,我女儿只好冒雨等公共汽车,下车再冒雨走回家,到家时,外衣、羊毛衫、秋衣秋裤均已湿透,头发上滴着水。书包及里面的书本全部湿透了,当时我们就问她,你为什么不“打的”呀?她十分委屈地流下了眼泪,并把遭遇说了一遍。我们听后心里觉得非常气愤,想就此事咨询如下:

(一)出租公司是否有规定,下雨天乘客身上衣服湿了不许乘坐(注:越是这种突发的恶劣天气,乘客才越是忙着“打的”呢!)。

(二)我们设想,若是司机心疼他的车椅被弄湿,能否随车备份一块大塑料布,待到雨天时盖在椅子上,这样免去拒载之嫌。

还有一点请切记:

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!

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!

孙莉莉

〖有关方面的话〗

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,该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这位出租司机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出租车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出租车一旦立了空车牌,就不能拒载乘客,并且乘客上车后,司机要选择最经济最便捷的道路把顾客送到目的地,如果接到群众反映拒载的举报信后,管理局会在一个月之内予以答复。一般的处罚是吊销执照,并处以千元以上的罚款。小孙萱没有记住车牌号,这事就只能在这里讨论了。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乘客,被拒时别忘了自己的权利,记住车牌号。

这位不知名司机的职业道德就不用再作评判了,记者在此只是给司机朋友提个醒儿:助人有时比赚钱更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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